石油与天然气开采注意事项
来源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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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川蓝环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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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 2021-05-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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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石油与天然气的开采钻探过程中,油基钻井液不断循环,固控循环系统产生的油基泥浆和岩屑混合物称为油基岩屑,一般由油、水、沥青、钻屑、高分子化合物及其他杂质组成
在石油与天然气的开采钻探过程中,油基钻井液不断循环,固控循环系统产生的油基泥浆和岩屑混合物称为油基岩屑,一般由油、水、沥青、钻屑、高分子化合物及其他杂质组成,其主要成分是链长不等的碳氢化合物,如烷烃、多环芳烃(PAHs)、烯烃、苯系物、酚类等,另外还有少量的灰尘、沙砾、纤维物质等杂质。油基岩屑的矿物油含量超过20%,属于危险废物,列入《国家危险废物名录》,废物类别为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(石油开采:071-001-08,071-002-08;天然气开采:072-001-08)。该类危险废物通常难以在环境中降解,进入自然环境中将导致严重的土壤和地下水污染事故,对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的破坏,直接对人类健康产生危害。
根据“长宁-威远”国家级页岩气示范区前期工程数据显示,单井日产生油基岩屑量最高达到322m3/日,重庆市潼南、铜梁及大足等油气田产生的油基岩屑总量预计将达到约20万吨/年。由于油基岩屑成分复杂,含油率高,如无害化处置利用不及时,大量多环芳烃等有害物质进入土壤和地下水,将造成严重生态环境问题,给工业发展和城市生活带来众多环境安全隐患。